2020年11月27日,宁夏源林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下简称“源林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举办,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一次性高票表决通过。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宁人”)受中宁县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助力源林公司涅槃重生。

源林公司系宁夏唯一一家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生物质发电企业,受自身债务影响,企业陷入严重债务危机。2019年11月23日中宁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源林公司破产清算。源林公司债权小而分散,债权人构成复杂,矛盾突出,公司资产不具备单独处置的价值。如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资产处置只能被动拆解拍卖,价值极低。为了盘活企业,化解社会矛盾,同时给债权人争取更大利益,2020年7月2日,中宁县人民法院裁定源林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程序。自裁定破产重整至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历时仅四个多月。
30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人清偿率由破产清算程序不足10%提高到50%,大额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也达到25%。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高票通过,是广大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高度认可,也是对中宁县人民法院及管理人工作的高度肯定。

源林公司系中宁县人民法院首个重整成功的案件,为中宁法院及中宁县处理僵尸企业积累必要的成功经验,提供新的思路。同时,在破产重整成功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对于宁夏化解企业困境,处理僵尸企业,盘活优质资产,加快供给侧结构改革等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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