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与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喜结连理”
金风送爽,双节临近。2020年9月25日,在宁夏国际语言学校第二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校长于志毅亲自将应用法律系名誉主任聘书交给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丁云律师,将特聘法律专业教师聘书交予教师代表陈亮亮律师、董怀章律师手中。 宁夏国际语言学校特聘我所刘建国主任为应用法律系客座教授,聘任李宏奎、刘继飞、程鹏程、何少斌等21名律师为其兼职法律专业教师。     律师是典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术学校应用法律专业聘请律师担任教师,既有利于应用法律专业学生直观学习,深切感受到来自一线法律工作者鲜活的实务案例,学以致用。也有利于作为一线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巩固、提高法学理论水平,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
本次“联姻”活动,标志着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与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在法律教育专业进入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既解决了该校法律应用专业教师短缺的问题,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的立法主旨,同时也体现了我所律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校所合作”实乃互利互惠之举,一举两得。通过此次合作,既打通了法律事务与理论之间的通道,又打通了学业人才培养与实务人才培养的通道,相信此次合作定会成为推动律所与学校发展的新引擎。
希望“校所合作”的模式在国家推动下能够进一步成熟、完善,解决该模式下尚且存在的瓶颈问题。让专业人员进校园成为新常态,实现校所合作更深层次发展,携手共创“校所”双赢。
 

联系我们: 1.电话:0951—5065711、 5065708 2.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26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