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男女职工同工同酬,不得差别待遇,但实践操作中女职工总有一些“与众不同”,比如女职工有“三期”,即:孕期、产期、哺乳期。针对这样的特殊情况,女职工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从休产假对年终奖的影响这个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出发,为读者细致解说女职工哪些权利是有法律强制保障的,哪些权利是可以由企业内部制度规定的。
一、休产假对年终奖的影响
(一)年终奖的法律性质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因此,年终奖也是奖金的一种,因此年终奖也属于工资。
(二)休产假是否影响年终奖的获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因此,产假是属于法定休假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小结:产假期间工资并不受影响,而年终奖作为工资的一种,因此,休产假并不影响年终奖的获得。 二、休产假对评选优秀职工的影响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评选优秀职工这一事项并不是法定内容,属于公司自己内部机制对优秀职工的一种奖励制度,其评定标准是公司内部自我决定的,并不属于法定内容。其受合同相对性的约束,不受法律强制性的约束。
小结:优秀职工的评选方案由公司制定,只要制定的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约束全体职工。休产假职工按照制度参与评选就是可以的。
三、休产假期间能否认定为正常出勤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因此,产假性质是属于法定休假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产假期间工资是正常下发的。
小结:综合以上法律条文,我们认为产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
律师简介

王冰,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曾在法院立案庭工作,能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诉求,了解法官审案心里路程。也曾在集团公司从事过法务工作,了解公司法务需求。现主要从事民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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